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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图书馆免费开放读者须知 | ||||||||||||||||||||||||||||||||||||||||||||||||||||||||||||||
作者:文山州图书馆 | 来源:文山州图书馆 | |||||||||||||||||||||||||||||||||||||||||||||||||||||||||||||
尊敬的读者: 文山州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本着“以人为本、读者至上”的办馆理念,向社会各界读者提供普惠、均等、便捷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切身利益,共同营造秩序井然、舒适愉悦的学习环境,确保广大读者享受高质量的免费服务,请读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我馆免费开放的项目有:各阅览室均向读者免费开放;报告厅、一楼大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举办的公益性讲座、展览等文化活动均向读者免费开放;文献借阅、一般性检索与咨询、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服务免费提供;办证、验证、存包全部免费。 二、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我馆全面简化读者入馆手续。读者进馆后,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本馆读者借阅证),即可享受免费阅览服务。13周岁以下的小读者进入我馆少儿阅览室,无需出示任何证件即可享受免费阅览服务,其中6周岁以下的幼儿须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 我馆地方文献阅览室属特藏阅览室,所藏图书均为珍贵的地方特色文献,仅限在地方文献阅览室免费阅览,请文明遵守我馆特藏阅览室的相关规定。 三、我馆所藏图书均属国有资产。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需要外借图书的读者,请提前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到我馆二楼图书流通部交纳相应押金(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遗失不补),免费办理读者借阅证后,即可持证在图书流通部、期刊外借部、少儿阅览部办理外借手续。年龄在6至13周岁的小读者持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护照)交纳相应押金,免费办理少儿读者借阅证后,即可持证到少儿阅览室办理外借手续。为保障广大读者及时免费共享文献资源的权益,请读者按照我馆规定在借书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 四、读者如不慎遗失读者借阅证,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读者借阅证遗失或损坏,请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和押金收据到我馆办理补证手续。读者如要退证,须提前还清所借文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和押金收据免费办理退证手续。 六、请爱惜文献资料,如不慎遗失所借书刊或造成书刊破损,须按照我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相关规定赔偿。 七、请读者参照我馆服务窗口开放时间一览表(如下)到馆享受免费服务。 文山州图书馆服务窗口开放时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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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