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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阅览部报刊阅览规则
 
 
 

一.凡持有我馆《借阅证》或《学生证》、《老年优待证》、《残疾证》等的读者均可在我馆阅览室查阅报刊。阅览室内报刊只供阅览,一律不外借。

二.入室阅览请先出示所持证件,经工作人员登记后入室阅览。

三.请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高声喧哗、吸烟、吐痰、吃水果零食。违者经劝告不听,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去。手机等有声设备请静机或关闭,以免影响其他读者。

四.本馆书刊是国家财产,读者应倍加爱护,不得偷窃、撕剪、污损、批点,如发现偷窃和撕剪等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报刊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五.自己的提包、书报刊及已借出的图书等须主动交工作台暂时保管(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谢绝入室。

六.《借阅证》使用期限一年,到期请速换新证。

 

更新时间:201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