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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苗族宗教习俗 | ||
作者:吴廷贵 | 来源:文山政务网 | |
文化习俗 州境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由于历史与区域的关系,苗族的语言主要分为东部方言、中部方言和西部方言三大方言区。州内苗族使用的是川黔滇苗语方言即西部方言。1955年5月,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组成的工作组赴文山、马关、麻栗坡、丘北等县对苗语进行调查。1956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文山代表冯德、黄寿云、项朝宗、吴成元、罗大、吴兴等人参加了在贵阳召开的苗文方案讨论会。创制了湘西方言、黔东方言和川黔滇方言三个方言的文字。其中川黔滇方言以贵州毕节县先进乡苗语作为标准音。文山地区冠有“蒙”的苗族称谓中,“蒙叟”语与标准音最为接近,各支系之间语言大都互通。苗族语音是:
声母:b、p、nb、np、hm、f、v、d、t、nd、nt、bl、pl、nbl、npl、m、s、dr、tr、ndr、ntr、zh、ch、n、hn、dl、tl、l、hl、z、c、nz、nc、x、y、g、k、ng、nzh、nch、sh、r、j、q、nj、nq、ny、hny、h、gh、kh、ngh、nkh、nk、ngg、w。
韵母:a、ai、an、ang、ao、e、en、er、o、ong、u、eu、i、ian、iang、iao、ie、in、io、iu、uai、uan、ue、un。
声调:b、x、d、l、t、s、k、f。
历史上苗族曾有过自己的文字。清代《宝庆府志》记载,湖南城步县苗族曾使用一种类似汉字篆文的苗文。公元1741年,苗族杨清保起义失败后,苗文被清政府强令禁用。1905-1913年,英国传教士S﹒坡拉德(samuelpollard,汉名柏格理)和王树德、杨雅各、张武、李斯提文等,用66个类似方块汉字的字母创造出一套拼音苗文,俗称“志苗文”,主要流行于滇东北及黔西北地区。到上世纪四十年代“国立西南师范学校”(今文山师范)迁入文山,掌握“志苗文”的教师在苗民中曾传授过,现已失传。新中国成立以后,1956年10月至1957年6月,贵州民族学院开办第一期苗文师资培训班,文山州学员有杨廷林、罗朝明、熊树成、杨树清等人。1957年8月第二期有吴成克、邹绍才、陶汝林、李春明、杨树林、陶福安等6人。1958年8月第三期有项保昌、陶万友、陶继禹、王州辅、王朝荣、陶德祥、古正荣、王兴顺、王学玉、王树邦等12人。1957年10月至1958年1月州委党校开办第一期苗文师资培训班,罗朝明、杨廷林、熊树成、杨树清担任教师,学员40余人,1958年5-8月第二期学员40余人。1982-1987年,州民干校连续开办五期苗文师资培训班,学员195人。1983-1986年广南县先后举办苗文夜校扫盲培训班40期,学员1008人。1984-1987年,丘北县先后在多处举办苗文师资培训班,学员99人,马关县也在多处举办5期苗族语言文字培训班,学员241人,1987-1988年州民委语研室集中苗文教师31人在平远镇33个苗族村寨进行苗文无盲区试点,参加近2000人,1374名获得脱盲证书。1982-1990年,全州开办苗文师资班41期1586人,扫盲班350期脱盲8200人。州、县还以多种形式举办了苗文成人班、科技班、幼儿班等。
1978-1987年麻栗坡电影公司用苗语为《小兵张嘎》配音,州电影公司用苗语给《祖国啊!母亲》、《咱们的牛百岁》等30余部电影配音,1979年6月至今,州人民广播电台开设苗语广播,使苗族人民听到了苗语广播。
在苗族群众中流传有丰富的文学作品,主要是口头文学。载体主要以散文式神话、传说、童话和爱情故事为主,还有韵文唱词、谚语、谜语等。
文学内容涉及历史源流、变迁、民族心理、风俗习惯、民族关系等方方面面。其中有神话如《造天造地》、《阳雀造日月》;婚恋与人物传说如《踩花山》、《查臣和查密》、《大年节的来历》、《扎董丕冉与蒙斯彩奏》、《桃花姑娘》、《尤首的故事》等等。
苗族诗为自由体,长短句式,具有格律严谨、文韵优美的特点。如《苗族古歌》、〈婚礼歌〉、〈踩山调〉、〈丹甘罗迎〉、〈哭郎歌〉等;苗族山歌多以对唱形式表达,既可即兴赋词说唱,也有久传固定的调子,优美宛转,动人心弦。说媒、迎亲、成婚等都有约定俗成的歌词。
目前,不少的苗族民间故事、神话、寓言、谚语和歌谣都已经收录并编辑出版。
文山境内苗族的芦笙,制作讲究材料选择和工艺,芦身木质细腻,抗腐耐用,竹管大小、粗细、厚薄、竹龄都有讲究。簧舌都用优质黄铜,芦箍一般选用樱桃树皮,再就用黄铜、白银压片制作。由于芦笙制作工艺精细,所以都要专门制作工匠生产。芦身的气堂、笙管的配置、音簧的厚薄、簧舌安放的位置、管箍的设置、管眼的定位等等,都要求精雕细刻,精益求精。选材质量越高,工艺制作越精密,芦笙音色越美。苗族的芦笙舞集娱乐与祭祀于一体。它的套路完整,有简有繁,各有千秋。简跳拍脚打掌,风度翩翩;繁跳往返盘旋,翻滚倒立,灵活多变,让人惊叹。白苗芦笙乐曲共48调,一套要吹几天,边吹边舞,抑扬顿挫,艮古之音,扣人心弦。
挑花是苗族妇女喜爱和擅长的一种手工艺。苗族妇女爱美,特别是年轻姑娘,都要有几套精美的服装,用以展示自己的才貌。苗族妇女的挑花,主要是在上衣的肩围、衣袖、衣襟、裙边和绑腿上制作各色图案。
苗族的刺绣以几何图案为主,兼有各种花草、鸟兽、鱼虫图案,以红、黄、绿、兰、紫线配色。它的针法有平绣、缠绣等。大凡苗族女子,从小就要向能手学习,成年时才能达到心灵手巧。
蜡染是苗族的传统手工艺。主要用于服饰、床单、头巾、被面等的装饰。工艺是用蜂蜡或石腊熔化后,用腊刀沾蜡在布面上描绘各种图案,花纹多样,形象生动,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苗族可以说是山上之民族,过去由于环境和历史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生活比较清苦。一般农闲一日两餐,农忙三餐。现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苗族的经济生活日益改善和提高,每日以三餐为多。苗族主食玉米和大米,其次有荞子、麦子等。苗族加工的玉米面饭、玉米羹、荞面煎饼既简便又可口。蔬菜有青菜、白菜、瓜类、豆类、薯类等,一般自种自食,剩余的出售,不少人家喜摘山间竹笋,蕨苔、木耳、香菌,除自食外出售。肉类有猪、牛、羊、狗、鸡和鸟兽肉等,特别喜欢养狗,除守家看户外,过去有的还善训猎狗,作为捕猎的主要辅助手段。也喜吃狗肉,视狗肉为上品,苗族加工的烧狗肉,至今也是人们喜好的一品风味。但也有少数人不吃,这是例外。一般春节杀年猪,要请亲邻好友,剩余的腌制成腊肉。
苗族也有腌制酸菜、酸笋、豆酱的习惯,酸菜以干酸菜为多。喜好酸腊食品和饮酒,不少人家都会酿酒,有的酿玉米烧酒、有的酿荞酒或高粱酒、木薯酒、甘蔗酒等,自酿自食,很少出售。苗族用大米、玉米酿制的陈酿“咂缸酒”,是苗族节庆和祭祀的专用饮料,别有一番风味。苗族还用玉米加工成炒面、糍粑、吊浆粑、鲜玉米粑,种水稻的地方,也制作糯米糍粑、粽粑等风味食品。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自古以来,都用麻纺织品,自种自织自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家家有麻塘地,生产自给自足的麻布。苗族种麻纺织,都是手工劳动,工序复杂,工具又比较落后,费工费时。种麻从播到收只要两个月时间,从割麻开始,要经过剥麻、绩麻、纺线、漂白、起幅、织布、碾压、漂洗、晾晒等工序,才能制出麻布,成为服装制作的用料,然后才可以进行腊染、刺绣、裁缝。现在国家已经禁止栽种,苗族的麻制品生产已经没有了,苗族转为使用棉或其它纤维制品。
苗族妇女的头饰多样,随着社会的发展,各支系相互借鉴,主要保存有三种装饰,青苗喜用线和假发与头发在头顶打成发结,在发与结间插上一把木梳;百苗妇女理前额发,然后用发与头帕在额前编缠成纹饰状的桶形帕;其他支系则喜用长条青布缠成盘形帕,再用刺绣将帕沿镶边。
苗族妇女上衣下裙,除白苗支系上衣为对开襟外,其他支系均为右开襟。白苗上衣设后披领,后领镶有图案纹饰,领襟相接,无纽,在胸罩外左盖右穿着,显得比较古朴,衣袖和对襟镶彩布或刺绣作花边;其他支系设低领,领肩、左襟及衣袖镶彩布或刺绣作花边,领口和右掖向下定三至五道布结纽扣。
白苗下身穿白麻布百褶裙,裙长过膝,前围镶边围腰,后系刺绣两尾飘带。白苗妇女喜缠布于腰间再系裙,意为身强力壮;其他支系大体是下身穿腊染加刺绣花边或素织条纹白褶裙,前后围两块刺绣或彩布条镶边的围腰,裙长至小腿中上部,喜束紧腰,意为身材窈窕秀美。
苗族妇女小腿一律缠裹脚以护腿,三角形的裹脚大多数也要刺绣镶边,以增强与衣裙的美感对应。
由于历史原因,苗族居住的地方交通不便,也由于都是山区半山区,自然环境恶劣,因而聚居村寨相对较少,散居村寨为多。苗族民居一般依山就势而建,过去,由于贫穷,许多人家只能建叉叉房、篱笆房,现在有了很大改变,多以三开间茅草房或土木结构瓦房为主,有的还建有正房两头的耳房,俗称“偏厦”。一般分上下两层,上层置放粮食和用具,下层住人。文山的苗族在房屋正堂设神位,两侧作厨房和卧室。建“偏厦”的人家,有的用作厨房,有的用于饲养畜禽或堆放柴草。苗族民居的正门设在正堂前方,文山的苗族还喜欢开侧门或者后门,侧门一般开在左或右后角的山墙上,后门一般开在左或右后角的后墙上。文山苗族民居都设有火塘,用于煮饭、取暖、照明,常年不熄。一般在左前厢或者右前厢,用石头镶两尺见方的火堂,火塘中置三脚锅架或者在火堂上面置吊钩和木架,三脚用于嶝锅煮食,吊钩用于吊锅烧煮,木架用于烘烤腊肉等物。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部分人家建起了砖瓦房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增设了家具,用上了电灯、电话、录音机、电视机,过起了现代生活方式。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兴起,将进一步推进苗族群众改善民居条件的步伐。
苗族说亲,一般分两步进行。首先是说亲(苗语叫“海娘”),当男方中意或男方父母看中做儿媳妇的姑娘时,便事先放出口信给女方家,然后请两个媒人择吉日,带上一把土烟、两斤酒,带着求偶男子(带上定亲物),登门说媒(俗称“走媒”),同时,女方也请好两个两个媒人专门等候,两方媒人称大媒公和二媒公。通常男方大媒公由自家叔伯或兄长担任,二媒恭公由舅父或表兄担任,女方一般由叔伯作主应酬,女方父母同意后,女方媒人便叫姑娘表态,如姑娘表示同意,婚事便算议定,男女双方即可交换定亲物。其次是定亲(俗称“定亲酒”,苗语叫“呐拉局”),婚事议定后,媒人要回到男方家转达说亲结果,男方父母再与媒人商议定亲事宜,择吉确定时间,通知女方家,到时媒人又携求偶男子一道,带着烟、酒、鸡(数量酌情而定)到女方家说“定亲媒”,与女方家商谈嫁娶事宜,女方媒人按照女方父母之意应酬,包括礼金、嫁妆、酒、肉、娶亲日期等等。商定后回男方家转达定亲结果,然后男方家开始筹措资金和物资,为娶亲作准备。苗族婚礼所收彩礼数量不一,少的地方礼金上百元,酒肉数十斤,服装三套即可,而有的地方,则礼金上几千元,酒肉百斤以上,服装七八套甚至十几套。从说亲到娶亲,短则几个月,长者几年也是有的。
苗族社会中,旧时曾经有过“抢亲”的习俗,即男方只要看中某个姑娘,只要姑娘有喜欢的意向,即可邀约几个同伴,用“抢”的方式把姑娘领到男方家中,过一二日即主动通报女方家,或女方兄长找上门来,男方则请媒人到女方家商定彩礼,女方也只好应允。这种习俗,上世纪前期已经绝迹。当然,现在实行婚姻自由,多数男女青年自由恋爱,也不需要说媒、定亲了,但农村人家沿袭说亲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
苗族娶亲一般都选择在农闲的冬春季节。举行婚礼时,男方迎亲队伍有新郎、陪郎、媒人、接亲公婆(伯父母或叔婶,苗语叫“喃载资载”)、礼宾人员组成。去时必是单数,回时必是双数。有一些地方,接亲队伍要到女方家住一夜,当晚交点彩礼,然后举行拜堂仪式。有的地方则当天往返。举行拜堂仪式,新郎在陪郎陪同下,向女方神位、女方父母、伯母、叔婶、姑舅、姨母等行跪拜礼。新郎要给新娘和弟妹“撵路钱”,防止弟妹撵路。迎亲返程,新郎要向女方长辈行告别礼后,迎亲队伍开始启程。此时新娘哭诉感激父母养育之恩,拉着亲人的手不放,迎亲叔婶要给女方家一些谢恩礼钱方能启行。女方家送亲队伍有媒人、伯父母或叔婶、哥或弟、伴娘等。新娘上路,由自己的兄或弟牵行,苗族结婚一般步行或骑马,不用轿。不论路程远近,都要在半路吃一顿午餐,以树叶盛饭菜、棍子为筷,去时由男方提供,返回时由女方提供,午餐时媒人要向四方祭祀路神孤魂,以保平安。新娘接到家后,女方媒人将陪嫁物品清点转交男方父母,同时向男方父母转达女方父母的嘱咐。男方接着举行隆重拜堂仪式,新郎陪郎向祖先、祖父祖母、父母及长辈、各方亲友一一行跪拜礼。婚礼期间,双方媒人以民歌对唱方式表达情谊和对新郎新娘的祝福。青年男女也相约对歌,使婚礼热闹、欢快、祥和。当晚新婚夫妻不同房,新娘由女伴陪宿。次日早饭后,女方送亲队伍告别返回。
婚后第三天,新郎新娘由男方叔伯或父母带领,带上鸡、肉、酒等礼物,到新娘娘家认亲,俗称“回门”。女方娘家设酒宴款待,亲朋长辈陪席,双方互认亲戚。婚后新娘长住夫家,逢年过节或农忙时节,夫妻双双回娘家探望老人,帮助劳作。苗族夫妻由于有说亲时女方意见作基础,一般婚后感情较稳固,无论生产劳动、上市赶集或走亲访友,都双双同行,男的赶车马,女的背背兜,男的挎芦笙,女的打阳伞,相互关心,同甘共苦,离婚的情况不多。
苗族家庭多以男人当家,分工多男主外女主内,男子享有家庭事务的决定权。但由于苗族家庭经济大多数比较脆弱,因此,夫妻男女地位相对比较平等,平时共同料理家务,筹划开支。夫妻之间一方丧偶,另一方有再娶和改嫁的权利,但改嫁不能继承前夫财产,招夫上门,非同宗兄弟不能继承先夫财产,夫妻解除婚姻后,子女一般由男方抚养;父亲去世,长子享有执管家事的权利,上门男子享有女方财产继承权及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大部分家庭长子成婚后哥弟要分家,财产均分,分家后父母一般通常同幼子生活;“舅权”对家庭影响很大,部分家庭家中之大事均要告知母舅家,听取意见,征得认同。部分家庭有家谱,记载家族籍贯、成员姓氏、迁徙迁居等情况。在过去封闭状态下的苗族社会中,由于经济脆弱,部分家庭能够长期稳固维系,四代同堂、五代同堂,一户十几人甚至几十人。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经济生活的相互依赖因素减少,大户家庭已日渐向小型化转变。
苗族社会自古沿袭木棺土葬。人死后,男性剔头,女性梳头,净身换寿服,置放于堂屋草铺上,同时鸣抢三响告知亲朋邻里。若死者为男性,则必须先告知其姑母姐妹,若死者为女性,则须通知其舅家哥弟。然后请巫师念“指路经”,再将死者安放在马架上或装殓入棺,入棺的在棺底绑几片竹片,代替死者坐骑,死者亲戚抚棺哭悼。祭奠中每天献饭三次,巫师和芦笙手吟诵和吹奏献饭经词、乐调。有的地方盖棺前,在死者手上(男左女右)系一麻丝牵出棺外,栓在所献的祭品上,以示呼应。丧期一般为三日,亲属披麻戴孝昼夜巡逻,芦笙手领路,孝男孝女、吊丧者持皮鼓、火药枪、棍棒、弓弩等随其后,鼓笙齐鸣,饶房三圈,道公念经引路,让死者魂归故籍。择吉日下葬。葬后第十三天或二十天为“回煞”期,意为请死者灵魂回家祭祀。回煞时,死者家属到坟上烧香,将亡灵接回后供上灵位,杀鸡祭酒,供献食物,焚烧钱纸,然后再将亡灵送回。孝期一般为四十九天,死者亲属忌包头、穿鞋、戴帽及配金银手饰、夫妻忌同房,有的还忌歌舞、喝酒、划拳等。有的三年内,清明节到坟前祭奠,有的则年年清明上坟祭扫。
苗族“烧灵”2-3天,当家人想念或生病占卜认为是死者灵魂作祟时,便择日烧灵。用簸箕插上竹条,挂上死者生前穿过的旧衣服,然后置于堂屋正中,供上灵位,笙鼓齐鸣,宰杀畜禽祭祀亡灵,祭毕,拆去衣服,将簸箕由门前滚出,直至簸箕口朝下底朝上,则表示死者亡灵已被超度升天。从死者去世到烧灵,时间长短不一,有的一两年,有的三年以后才进行。还有的则在回煞期办回煞后就不再烧灵,称为“办煞不办烧”。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苗族人民的不例外。农历腊月下旬,便开始杀年猪、舂年粑、购置年货。腊月三十日,除准备年饭外,家家户户都要打扫房屋内外,表示扫除灾病,迎接吉祥兴旺。年三十的饭菜要煮得多,正月初一一天都只能吃剩余饭菜,象征年年有余。年饭献祖,在堂屋神龛、门、灶、柱、梁、床、柜、碓、磨、犁、锄、刀、畜禽厩等处张贴钱纸并烧香,家长唱邀祖先灵魂到堂一起过春节,感谢门庭诸神给家庭带来的好处,祈求保佑人畜平安,来年安康。晚上要在神龛上点上灯烛,给祖先、神灵上香,一家围坐火塘周围守年。正月初一凌晨一到,就要去抢“新水”,必须先给水神烧香、鸣炮,才能挑水回家。传说抢得新水,家运才好,子孙才聪明。正月初二打牙祭,杀鸡祭山神、土地,看鸡卦预测家居财运。十五过大年(也有部分人家过十四或十六),也要杀鸡煮肉,祭祀祖先神灵,邀请亲朋好友,欢聚送年。
踩花山是苗族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花山节的来历,最初是祭祖先“蒙蚩尤”,花竿上的三尺六寸红布是蚩尤旗。一种传说,是苗族历史上因战争,大批迁徙,每到一个宿营地,便竖竿挂旗招呼族人歇息,次日撤去。后人为纪念迁徙,久而成俗。另一种传说,过去皇兵进犯苗民部落,苗民首领“蒙蚩尤”竖竿挂旗,指挥苗民对阵皇兵。人们为了缅怀阵亡亲人,每到腊月十六立竿聚会,祭奠死者,憧憬未来,从而形成了今天的花山节。
在春节期间,苗族在初二至初六或七举行花山节。腊月十六这天,花山主(一般由寨老轮流担任,有的地方由无子女的男子自荐担任)在花山场中央竖起花竿,挂上彩旗。从初二起,远近的男女老幼身着鲜艳服装从四面八方赶来聚会,观看爬花竿、武术、斗拳脚、斗牛、斗鸡、斗鸟、赛马和对歌等表演活动。内容丰富,气氛欢快,场面热闹非凡。对歌是花山上的一道景观,苗族男女歌手可在花山上对歌,歌唱生活,互诉情意,寻觅知音。
祭龙节。苗族的祭龙节一般都在农历二月第一个龙日(有的地方则不固定,在二月底或者三月初)举行。主持者由村寨推荐或轮流担任(称“龙头”),到时各家各户捐款捐物,族人相聚龙山祭祀场龙树下,用竹木条搭祭祀台, “龙头”主持祭祀。杀猪、鸡,焚香烧纸,祭献酒饭,祈求龙神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后族日共同进餐,剩余食物,分户带回。祭龙当日,不得下地耕作,不准进山砍柴。
苗族大多数也过端阳节、中秋节和重阳节,不过只以家庭为主,不举行村寨群体大的活动。苗族崇尚礼仪道德。族内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亲友邻坊婚丧、灾祸、搬迁、盖房、农忙抢种等,皆能倾力相帮,捐献救助。节日进餐,老人坐上席。夫妻和睦,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尊重妇女。有的地方还“有酒同饮,猎物见者有份”。对外热情好客,忠城厚道。坐骑赶路,逢客下马,礼让先行。来客求食求宿,热情款待。还喜与其他民族拜结干亲,以求和睦相处。
忌进入庙宇和他人房屋,进时要事先取得主人同意;主人馈赠的食物不要拒绝;不要进门前挂有树枝或蔑帽的人家;忌进龙山砍伐和大小便;新建房屋,忌穿草鞋上新土墙;婚丧祭祀时,忌外人随便闯入;污湿鞋袜忌放在锅灶边上烘烤;路遇新婚夫妇忌从中间穿过;忌在长辈面前翘二郎腿;正月初一忌走亲串门、吃饭泡汤和吃烘烤粑粑,以免开春出门被雨淋;春分日忌外出劳动,免遭鼠、雀、虫危害庄稼。还有一些奇特的禁忌,如一些人家忌外来女客从正门进家,只能从侧门或小门通过;做牛、猪神祭祀时忌讲汉语,祭祀食品一次吃光,剩余也不能带回家;杨姓忌吃动物的心脏,李姓忌吃动物的脾脏等等。
宗教信仰 苗族信仰原始宗教。敬天地,信鬼神,因而巫术不断。人生病时认为是鬼神作祟,要占卜算命,有的还要请巫师“走阴”探究,或祭祀,或驱赶,以求平安祥和,万事如意。苗族崇拜的对象主要有山石、大树、岩洞、木桥、水井、土地菩萨等。逢年过节祭献祖先,要在神龛、堂屋、大门、灶、柱、火堂、碓、磨、畜禽厩等处插香,烧纸钱,家长坐于神龛前,逐一向列代祖宗祭献(有三、五、八代不等),祈求保佑人畜平安,五谷丰登。
苗族信仰山神、龙神、牛鬼、进门猪鬼、老母猪鬼等。认为山神是六畜保护神,五谷神是田公地母。祭“进门猪”(俗称“火笼猪”)是苗族祈求养猪兴旺的一种信奉活动,有的还很有究竟,如果家里养的母猪产了“五花猪”(脑门和四肢有花斑),主人就要按照俗定,择日子,将这头小猪宰杀祭祀。有的人家养猪不长,主人许诺,也要按照诺言兑现。到祭祀时,主人要邀请亲朋好友相聚,杀猪祭祀,祭祀完毕,家人和亲友一起享用,必须一顿吃完,不准带出门。祭“老母猪鬼”也是苗族的一种信仰活动,当主人需要时,就择日邀约亲戚朋友,到人烟罕至的深山或者岩洞里,将一头肥母猪宰杀祭祀,以祈求“老母猪鬼”保佑家中猪群无病无灾,多仔快长,祭祀后猪肉也要尽量吃完,剩余不能带回家。祭“牛鬼”大体与祭“老母猪鬼”相同。到水稻扬花灌桨的时节,苗族就要祭“谷神”,主人要带上一把刀、一只鸡和香与钱纸,去田里用竹木条搭一个小祭台,插香烧纸,杀鸡祭献谷神,祈求谷神保佑,庄稼丰收。
天主教.光绪二十六年(1900)法国传教士金梦旦到文山地区传播天主教教义,发展教徒。先后在开化城书院街、所树革、五色冲、步犁村、倮么村等地建立天主教堂,有25个村寨104户加入天主教,其中苗民占一部分。1956年文山全区信仰天主教的苗民有125户540人。1958年仅广南县苗民就有120户540人信奉天主教。1959年,文山县马塘镇、喜古乡、阴风寨共有天主教徒17户,其中苗民教徒48人,阴风寨教徒全是苗民,会长杨正林和马塘教堂神父李文珍、李文才、马跃武、张文照等人亦为苗族。1951年后教徒锐减,上世纪90年代初宗教活动才得以正常恢复。1984年,成立文山县冷水沟天主教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陶自祥,副主任熊保文、杨国忠,成员11名。1993年,文山县发展到10个教会片区,有教徒232户1247人。其中冷水沟22户,岩头村11户,水丰寨39户,丫口、车期27户,老者底、姑娘寨、洪水塘、古老冲32户,散片山、小河、新发寨23户,新寨12户,羊山坡、阿富、油房坝25户,红石硐、老直冲、水淹坝、水尾25户,马保山16户。砚山县鲁都克有苗民教徒180人,1986年苗族熊子钦任鲁都克天主教管理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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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