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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国庆节期间我省文化共享工程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云南省分中心 | 来源:云南省分中心 | |
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国庆节期间我省文化共享工程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各州(市)级支中心: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和“十一”国庆期间文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文化氛围,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国庆节期间文化共享工程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重要政治活动和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巩固基层文化阵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保障共享工程系统安全稳定。 二、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追究责任制。州(市)级支中心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亲自部署,组织督促检查。要组织开展向本单位以及县以下各级中心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将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惠民服务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重要政治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文化共享工程系统惠民活动较多,要高度重视有关公共文化场所的安全工作。各州市、县支中心,农文网培训学校(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等主要人员密集的服务窗口及有关公共场所要把放火、防盗、防拥挤踩踏、防爆、防恐怖突发事件等安保工作放在首位。开展文化共享工程服务活动的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安保机制,把安保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四、加强安全教育,做好隐患排查 要加强对各州(市)、县支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网管及基层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安全意思,提高排除安全隐患、解决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建立场所内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着力化解各项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要重点排查机房、设备间、办公室等主要办公场所,以及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安全隐患,查找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方面的死角和漏洞,及时预防并排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落实应急职守,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单位责任同志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空岗脱岗,确保联络通畅。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迅速向本单位领导及各级主管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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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