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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的通知
 
作者:文山州图书馆   来源:文山州图书馆
 

尊敬的读者:

今年年初,国家文化部和财政部发出《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2011年底之前,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全面实施免费开放。为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精神,响应国家号召,更好地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共享公共文化资源。文山州图书馆从2011年5月1日起实行全免费开放服务,热忱欢迎广大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前来文山州图书馆阅读咨询。本馆全免费开展服务的部室是:一楼儿童阅览室,二楼报刊阅览室、图书流通室、期刊外借室、电子阅览室,三楼地方文献室。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读者外借我馆图书、期刊资料,须凭《读者借阅证》方能进行外借。

二、凡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均可到我馆图书流通部办理《读者借阅证》。儿童应在家长的带领下出具有效证件进行办理。《读者借阅证》使用期限二年,使用期满后应及时进行续办。

三、办理《读者借阅证》时需交纳押金50-200元,并按要求以工整字体填写相关资料。

四、读者凭《读者借阅证》能够在我馆图书流通室、期刊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地方文献室、电子阅览室进行资料查询、阅览。在图书流通室、期刊外借室、儿童阅览室办理书刊资料外借服务,所借书刊资料总价不能超过押金数。

五、《读者借阅证》丢失请及时到我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重新补办登记。如由于《读者借阅证》丢失而未及时到我馆办理挂失手续,而导致的图书期刊资料丢失,读者应按图书价值进行赔偿或购买相同版次图书期刊资料进行赔偿。

六.请读者妥善保管好押金收据。退证时需持借阅证、押金收据、借阅登记卡(还清所借书刊)才能办理,兑现押金。

文山州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具体事项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文山州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从2011年5月1日起实行全免费开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实名登记制度,读者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上机。未成年人上机须持有《文山州图书馆读者借阅证》。

二、读者可在电子阅览室浏览、检索网上信息和本馆数字资源。

三、因电脑数量有限,电子阅览室实行限时服务,每人每日可上网2小时(若无待机者,成年人每日可累计上网4小时,未成年人每日可累计上网2小时)。

四、读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馆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2:30—18:00。周五上午为本馆职工集体学习时间,开放时间为10:00—12:00;。

文山州图书馆 
2011年4月21日

 

更新时间:2011-04-21